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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学科复核方案

来源: 作者: 2021-04-21 00:00:00 浏览量: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有关文件要求,经我所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对我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学科复核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进入学科复核名单

 姓 名

报名编号

报考专业

卞书迅

211050

果树学

别航灵

211844

果树学

李昂

210276

果树学

李慎昌

210599

果树学

李舟阳

211778

果树学

孟君仁

211389

果树学

宋盼

210623

果树学

魏鹏程

211864

果树学

辛永辉

210299

果树学

杨洁

211883

果树学

杨雨薇

211463

果树学

刁卫楠

211493

蔬菜学

焦荻

211026

蔬菜学

卢文静

210645

蔬菜学

白二俊

211954

植物病理学

何珊

211234

植物病理学

李磊

211815

植物病理学

李丽莉

210090

植物病理学

梁智玲

211961

植物病理学

史保争

211759

植物病理学

张艳

211747

植物病理学

 

二、复核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1年4月22日和23

方式:网上远程复试,主系统腾讯会议,备用系统小鱼易连。

三、远程复核准备及平台测试

1.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核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约30cm处,考生头肩部及双手要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学科考核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考生复核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光线适宜,复核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核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答题纸)外,笔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3.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复核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核的应用程序,保证复核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4.我所将为每个虚拟考场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保证网络和设备运行正常。为确保复核过程顺畅,复核开始前我所将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核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向我方反映,及时沟通并帮助协调解决。

5.为保障远程复核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复核开始前将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检查考场安全。复核正式开始前,由复核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复核有关纪律要求和复核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复核。

6.复核工作在我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工作。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安排参加复核工作。复核场所人员间距不低于1米,复核结束后有序错峰撤离工作现场。

四、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通过学科初选的申请人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需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复印件邮寄至我所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①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还需提交《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还需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

②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③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书格式请在我院博士生报名系统中下载)。

④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⑥往届硕士生提交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内容页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⑦往届生硕士提交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⑧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⑩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请务必按要求准备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材料不合格者将取消复核成绩。

五、复核内容及程序安排

学科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复核内容包括:

1.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笔试闭卷考试的形式。

2)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笔试闭卷考试的形式。

3)远程笔试要求:远程网络视频笔试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不多于10人,基本按照二级学科分布安排。采用相同试题的各考场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一致,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需立刻停笔并在5分钟内将答卷拍照上传至我所指定邮箱,拖延答题者取消笔试成绩。要求考生拍照字迹清晰,光线适宜,边缘接近答题纸纸张,不得过大或过小,以免影响密封线装订。因拍照字迹模糊不清影响判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答卷上不得有任何特殊标记(包括涂改液痕迹、格式线等)。考生需在笔试结束的24小时内将答卷邮出,寄至我所。考生笔试分数以拍照答卷卷面为准。

2.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分陈述及提问两部分,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考生陈述不超过8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10分钟。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考核采用英语陈述或问答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5分钟。

考核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按研究方向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核确定,并在我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我所将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考生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决策程序,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我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参照体检报告模板,由考生在当地具相应资质的医院及体检中心体检并密封邮寄体检结果。

八、监督与复议机制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我所学科复核过程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招生工作监督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对学科复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京内学科复核工作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平台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科复核工作办法、学科复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4.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我所招生投诉电话(0371-65330910),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九、保障措施

1.我所严格按照复试办法,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加强学科复核专家组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工作办法规范开展学科复核录取工作。

2.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核工作公平公正。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工作,组织考生签订《诚信复核承诺书》,确保学科复核工作有序进行。面试期间学科考核组成员现场独立实名评分,学科复核笔试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3.复核过程采取随机确定考生考试次序”“随机确定学科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复核前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4.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将对各培养单位学科复核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我所招生工作监督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等方式,对复核过程进行监管。对在复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学科复核期间,我所将全力保障复核工作场地、人员配备。为保证公平公正,原则上不安排现场接待,通过线上形式接待咨询及问题反应。

本方案由郑州果树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联系人:徐倩倩 0371-65330915

联系邮箱:zhaosheng_zgs@126.com